(上接第二版)
此外,任何触及隐私的关联分析和深度挖掘也必须第一时间给予教育对象异常预警并按照其真实意愿指导实践决策,或继续使用,或安全搁置,抑或彻底清除。
(二)坚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以生为本。一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树立平等的价值理念。教育主体要能够对大数据分析的算法结果进行客观审视、探讨,在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数据隐私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大数据思政”实践中所有个体都能够享受到同等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二是在伦理责任的基础上遵守拭除原则。教育主体要及时清除那些未经教育对象授权或授权超期、超范围的数据资源,从而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经大数据分析获取到的与教育对象权益有关的数据资源信息披露、信息分析、信息管理等都处于合法、合理、合规且有序的状态。
(三)弥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的数字鸿沟。一方面,针对大数据分析引发的教育主客体间数字鸿沟。一是教育主体应以条理分明、易于理解的方式对教育对象进行告知和介绍,促使教育对象能够多维度全方位认识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具象信息,以此来促使教育对象加大对自身数据的了解程度和管控力度。二是相关从业人员能够在教育对象无从知晓大数据分析复杂运行机理的情况下,仍保持强烈的责任感、较高的道德准则。另一方面,针对大数据分析引发的教育主体间数字鸿沟。教育主体要在优先考虑教育对象保密意愿和倾向的前提下向全社会公允提供原始数据,在全方位保障各参与主体基本数据权益的必要条件下开发底层挖掘工具与技术开源系统,并通过无差别、协作式、多联合程序优化挖掘流程,严惩以不知不明、安全需要或隐私保护等为借口的垄断教育资源的失范行为,努力缩小教育主体间数据资源分配差异,让相关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参与主体。 (本文经过摘编,原载于《高校教育管理》2023年11月第6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