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论自由观的生态意蕴
自由是人类的梦想,“不自由毋宁死”的启蒙口号就表达了人类的这一愿景。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类的最高价值追求,他一生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比崇尚自由更重要的是自由的价值在实践活动中的实现,因为作为一种单纯价值诉求的“自由”并不具备自主构建现实社会的能力,所以实现“自由”的价值、满足人对“自由”的追求只能通过实践的方式将自由“外化”到现实社会中从而构建“自由”的现实性维度,进而在现实的社会实践层面体现出自由的价值,实现人们对自由的向往。因此自由是知与行的统一。劳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中介,是人类遵循、利用自然必然性实现自由的一种方式。因此,我们要扬弃劳动的异化状态,将丢失了的人的类本质复归人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消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关系,这是实现人类自由的必要前提。
一、自由是知与行的统一
认识活动是人们对世界的一种探索,近代西方哲学认识论研究建立在思维与存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探讨的基础上。马克思哲学延续着哲学认识论的传统,但是又反对将认识活动局限于一种理论上、思想上的探索和追问。他主张将实践引入认识论以扭转抽象认识论的误区。传统认识论是对认识活动本身或者对知识的认识,这是一种抽象的活动,它不能准确地完成对事物正确认识的任务。对事物的真实认识要求我们不能局限于认识活动本身而是要追溯到认识活动之外寻求新的力量,这个新的力量就是实践。“实践”是一个因理论价值的无限性而驱使人们不断为之疯狂和付出努力的活动。所以,实践在现实世界和理想世界之间、在理论认知和现实活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确切地说,马克思哲学视域中的实践是作为实现人类自由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方式存在的,它指向市民社会中为了扩大人类自由的范围进而实现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主体性活动。
诚然,自由是每一个历史时期、每一个人孜孜不倦的价值追求,但是作为一种单纯价值诉求的“自由”并不具备自主构建现实社会的能力,人类也无法只通过对自由的价值追求就获得自由的感觉,所以实现“自由”的价值、满足人对“自由”的追求只能通过实践的方式将自由“外化”到现实社会中从而构建“自由”的现实性维度,进而在现实的社会实践的层面体现出自由的价值,实现人们对自由的向往。
二、劳动是实现自由的重要手段
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劳动是人的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是参与劳动过程的劳动者以自然界为中介制造使用价值的过程,人的类本质借助劳动体现在自然界中。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人类改造环境条件的方式就是劳动,即劳动是人类存在和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前提,是人类进行社会生产的前提基础,是实践的首要和最基本形式。
劳动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中介,是人类遵循、利用必然性实现自由的一种方式。但是当人的劳动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被精准计算的时候,人的自主劳动就会逐渐变成机器一样的重复性的工作,原本自由劳动的主体变成了被劳动支配的客体,人的主体地位逐渐缺失。马克思深刻地认识到异化劳动对人的自由本质的泯灭,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被劳动对象所奴役。就此而言,要实现人的自由就要通过真实的劳动实践扬弃劳动的异化。只有从异化劳动的桎梏中挣脱出来,合理运用劳动在人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中介作用才是实现自由的前提。因此马克思提出,扬弃人类劳动的异化状态,将劳动产品归还劳动者,将丢失了的人的类本质复归人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消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关系,这是实现人类自由的必要前提。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是彰显和实现人类自由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劳动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物质变换的中介,人在实践活动中自由地实现依托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
三、自由实现于物质变换之中
马克思强调物质变换的客观性,强调物质变换规律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性,并且指出,人在自然界中的劳动实践也要依托物质变换规律。对于物质变换,人类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对其进行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对其运用自如从而加快人类实现自由的脚步。人和自然界之间物质变换的主体是人,人不是无作为、被动地参与构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中去的,而是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参与物质变换的过程。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自然界及其规律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影响,所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是人类单方面征服自然的过程,人类只是物质变换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指挥者,人可以运用物质变换规律,却因其客观性而不能随意改变。
人与自然界之间稳定、持续的物质变换充分体现了人在自然界中自由的实现。一方面,自由是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因此,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完成本身就体现和确证了人类对自然必然性客观、准确的认识。另一方面,自由是无外在于我的力量与我对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体现为物质变换的顺利进行。总而言之,人的劳动实践彰显人类的自由,这种自由是通过人与自然界之间合理有序的物质变换实现的。劳动是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的过程。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劳动,人类创造了对象世界,并且在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确证了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物质变换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为前提,同时也确证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因此,一方面,人类只有以一种和平共处的方式对待自然界,物质变换才能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物质变换的顺利进行证明人类已经克服了与自然界的对立,克服了自然界对人的限制和束缚。因此,以物质变换为基础的劳动实践,就是在实践论的意义上探讨和实现自由的有效方式。 (*本文经过摘编,原载于《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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