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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期(总第449期) 2020年5月1日   本期四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更多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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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现代化:走向国家创新体系的大学治理路径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校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程永波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学作为国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中国高等教育迈向普及化时代又勇攀世界一流之际,丰富并拓展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从未来大学的发展需求来认清大学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回顾大学的发展可以看到,尽管闲暇与自由追求是知识探究需要的重要环境,但只有当大学这个知识发展的“发动机”能够与社会的其他组织紧密结合驱动时,才能让社会发展的创新之轮滚滚向前。与之相对应,当人类经济发展迈向创新驱动的通途时,大学也必须思考作为创新的中央“引擎”,应该如何构建自己的组织架构、积聚自己的组织力量、建设自己的组织文化来承担起其所肩负的责任。
  坚持党在大学治理中的统领性。坚持党对大学治理的统领性应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大学的使命担当,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不忘初心,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着力彰显中国共产党对大学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学校、院系、基层组织和党员个人四个层面坚持贯彻党对大学的全面领导;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需求来展开对现代大学治理的探索,通过建立起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真正强化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强调大学治理的开放性。重视大学组织边界的开放。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大学治理必须突破大学组织的封闭性,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关注、支持、参与并影响大学的发展。探索建立包括董事会、理事会在内的多元化的大学治理机构;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大学评价体系。实现大学地理边界的开放。大学不仅仅是师生的大学、地方的大学、国家的大学,也是世界的大学。现代化的大学治理应推动大学致力于与世界优秀同行一道,共同开展对于关乎人类富强、和平、健康、幸福问题的研究。
  注重大学治理的融合性。从独立的学术型组织到嵌入国家创新体系的经济发展组织,大学需要考量自己应该如何实现与各种创新要素的耦合。从大学的内部治理看,大学需要突破传统的学科壁垒,以创新和重大问题攻克需求来重塑学术组织,建立起包括项目制、跨学科、多学科联合的灵活的组织架构,实现从注重学科建设的学院架构向支持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架构转型;改变传统的仅以学术论文、科研课题为评价标准的学术机构自说自话的状况,更加重视关注现实重大问题,关注创新突破的大项目,让自由的学术探究与社会的需求和人类的幸福生活结合起来,让知识走出学术的圣殿,让成果的社会服务效益也成为评判学术水平的标准之一;注重大学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的合作,从“三螺旋”到政产学研结合,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大学必须与其他机构实现从项目到人员、从结果到过程的全方位融合。
  淡化大学治理的经营性。现代化进程中的大学治理在建构复杂治理体系之时逐渐走向了“经营”之道,这虽然能够推动大学关照绩效,但在现实中也引导大学走向了过分追求数字化、表格化、排行榜上身份化的道路。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大学治理要求大学用更多的精力去分析国家和社会对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尝试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符合学术组织特点的大学治理新路径。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大学治理体系建设应聚焦什么是最有可能激发创新要素耦合的体制机制,建设这种体制机制需要我们对大学甚至对与创新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外部机构在组织建构、人事制度等的合作上发生怎样的变革,我们应该如何推动这种变革的发生。
  弘扬大学治理的本真性。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大学治理也应始终善守大学为真理、为人类福祉的永恒价值,着力思考如何把有效服务社会和追求真理有机结合,如何在融入社会的同时又能培育大学师生潜心向学的内外部环境,如何在兼顾绩效的情况下让有长远影响的成果有蕴育的空间,这就需要对现代大学治理进行深入探索,从大学的章程入手,回到初心,去审视大学的办学理念;理顺关系,建设好“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大学内外部治理结构;培育文化,消除过于浮躁、功利的不良现象,引导通力合作、注重长远的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真正把对大学成就的认可引导到为真理的探索,为国家的富强、为人类的幸福上来,让大学成为世界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机构。
  突出大学治理的创新性。从法国的巴黎大学、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到德国的柏林大学,从哈佛的学术金标准到斯坦福的创新创业型大学,优秀的大学总是以其创新的举动重塑着世界对于大学的认知。顺应大学创新发展的要求,大学治理也经历了从师生共同参与的以教学为主的大学治理到包括讲座制、院系和董事会、理事会在内的多元的大学内部治理范式,也形成了包括政府、学术和市场等各种力量占据主导作用的外部治理范式。国家创新体系下的大学治理在借鉴已有优秀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更应大胆尝试、突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不断丰富世界对于一流大学治理的认识。要着力思考如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创建多元化的新型参与合作路径,以催生更多形态的大学;注重多类型基层教学组织、科研组织、服务组织的灵活创建,用强有力的基层治理结构保障来激发基层组织的创新活力;推行智能化大学治理,重构大学与相关组织的关联形态,使治理过程更优化,治理参与更便捷;注重治理文化的创新,不断激活大学的想象力,让创新的大学引领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前行。 (*《新华日报》2020年4月28日思想周刊版摘要刊发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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