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校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条例》,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要通过学校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条例》,阐释解读《条例》,掀起全校上下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三是严格执行《条例》,切实维护权威性严肃性。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每年专题研究1-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党支部调查研究。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坚持每周党员学习日制度,让党支部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要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常态化培训制度。要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大力开展“样板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四是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要将抓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标准,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条例》,定期对本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党支部建设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组织部门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