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创新和“聚焦富民”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本报讯 3月31日,由我校和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我校经济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办的财税改革创新和“聚焦富民”研讨会在仙林校区召开。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赵光,我校副校长俞安平、时现,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出席会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2017年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获得者李实,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资深专家刘小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希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夏庆杰教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云波教授,诺亚财富首席研究官金海年先生,我校科研处处长李杏、会计学院院长姚文韵、经济学院院长石奇、财税学院院长李林木、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叶林祥、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主任田志刚等国内资深专家参加会议,共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聚焦富民”背景下的财政税收政策。会议由时现副校长主持,俞安平副校长和李实教授分别致欢迎辞。
贾康认为,聚焦富民,需以创新发展带动协调、绿色、开放发展,最终落实到共享发展。这个发展理念内含的战略思想,是邓小平提出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延伸。当前,“一部人先富起来”的过程已经有明显体现,但对“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的的追求,必须处理好“先富共富”的系统工程,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这就需要以财政功能的发挥聚焦富民,掌握好优化初次分配、合理实施再分配的思路与要领。初次分配要首先注重“把激励搞对”,以公平竞争和效率导向鼓励创新创业,保护产权,促进就业,维护起点、规则和过程的公平,而在初次分配后面的再分配应特别重视怎样扶助弱者,抑制两极分化,使得社会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经再分配使结果适当均平化。若再分配之后的结果仍存在较大不平衡,可能会威胁社会和谐稳定。财政的再分配需运用专项支出、转移支付、直接税、贴息和基金等政策工具,适当抽肥补瘦,支持社会保障,而这些又必须以改革中的供给侧制度创新为龙头,攻坚克难。今年两会提出个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等财政税收改革议题,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应落实于有效供给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环境下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高培勇表示,在今年两会上,减税是热点议题。从个人来看,税收一分钱不收是最好的。但实际上做不到。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为了维持有效的财政支出,在既定税收盘子上,如何分配税收来源的问题。从过去的实践看,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按照人头计算,每人缴纳相同的税负,不论个人收入和消费能力。(下转二、三版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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