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南京财经大学校报 - 南京财经大学

第215期(总第376期) 2015年11月1日   本期四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更多期次
 
我校2015“兰台新韵”主题文化节暨民建书画艺术周开幕我校2015“兰台新韵”主题文化节暨民建书画艺术周开幕我校2015“兰台新韵”主题文化节暨民建书画艺术周开幕焦富民副书记为我校菁英学子作专题报告焦富民副书记为我校菁英学子作专题报告2015中国技术经济论坛在我校召开2015中国技术经济论坛在我校召开我校召开2015年校友工作推进会我校召开2015年校友工作推进会南京财经大学宁波校友会第三次大会召开南京财经大学宁波校友会第三次大会召开南京财经大学山东校友会成立南京财经大学山东校友会成立我校召开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我校召开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外国语学院召开“见义勇为好青年”表彰会外国语学院召开“见义勇为好青年”表彰会学术经纬学术经纬
验证码: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焦富民副书记为我校菁英学子作专题报告

  本报讯  10月28日晚,我校第八期青年共产主义学校暨青年菁英人才学校专题报告会在仙林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焦富民作了题为“培养法治思维,助力成长成才”的报告。报告会由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励行主持。各学院分团委负责人、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第八期青年菁英人才学校全体学员听取了报告。
  焦富民副书记介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并指出“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新提法,意味着执政者要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他强调,法治思维的重心是合法与非法的预判,即把合法性当作思考问题的前提,其特点是重规则、重程序,其核心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认同。法治思维有形式思维和实质思维两种方式,现阶段主张以形式思维为主、实质思维为辅。法治思维的主要特征是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培养法治思维是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规范自身行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学生应当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内化于心,真正把对法治思维的认识理解通过内心的揣摩升华,成为自己所认同的价值体系中的一部分;注重外化于行,从日常行为做起,以法治思维指导涉法行为选择,日积月累,终成习惯。焦富民副书记希望大家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让法治思维的种子生根发芽。                      校团委
供稿:
    
回到顶部 
CopyRight © 南京财经大学校报 版权所有  |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