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正式发布
本报讯 4月21日,《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正式发布。《章程》共分为6章28条,分别为总则、学术委员会职责与权限、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学术委员会组成规则、学术委员会运行制度、附则。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二条的规定,《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最高审议、评定、咨询与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审议和评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同时,《章程》也体现了现代大学精神,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六条,明确提出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据悉,《章程》是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为基本规范,结合我校当前发展实际起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发布。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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