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5日下午,我校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邀请我校法学院范毅教授作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陈章龙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体校领导、全体党委委员、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会议。
范毅教授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决定》是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里程碑、《决定》是法治理念与时俱进的升级版、《决定》提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治国理政新举措三个方面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深入的解读。范毅教授分析说,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和治国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法律话语权。她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总结了人类法治文明的精华,认同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四个中国特色”的内在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首先依宪治国、首先依宪执政这“两个首先”的精神意蕴,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这“一对关系”的正本清源等四个角度对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进行了解读。范毅教授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一个重大亮点,就是强调“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其深意在于激活宪法,在宪法监督问题上,学界已呼吁了多年,亟需建立一个看得见的、行得通的宪法监督机制,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适时启动宪法解释程序,从根本上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陈章龙书记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鲜明提出了关于(下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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