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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期(总第359期) 2014年11月7日   本期四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更多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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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龙书记为我校中层正职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

  本报讯  10月20日下午,我校第四期中层正职培训班专题辅导会在仙林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校党委书记陈章龙作题为“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辅导报告。专题辅导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民主持。全体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听取报告。
  陈章龙书记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看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要义以及几种权力关系、落实共同负责制对学院领导班子的要求等三个方面作深刻阐述。
  陈章龙书记指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实际决定了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中国特色”,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学院党政共同负责是“党政配合”,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共同负责,本质是集体领导,重点是决策上的共同负责。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需要处理好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这四种权力。在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过程中,必须以民主集中为原则,以分工合作为基础,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载体,处理好“政治核心”与“行政中心”的关系,处理好书记与院长之间的关系。大家要正确认识党政共同负责制,认清自己在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中所处的地位和应起的作用,认清自己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职责和使命。陈章龙书记希望全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进一步坚持完善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提高学院的管理工作效能,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民在总结会议时要求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陈章龙书记的讲话精神,强化对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认识,增进学院党政领导间的团结协作,不断优化各单位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为探索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我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和办学模式贡献力量。                                                                                           古月        党校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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